1960年代是伦敦历史上一个不寻常的黄金时代,据说,大都会在这十年间摆脱了战后的拘束,进入了「摇摆的」现代性。1960年,在一桩受到大幅报导的诉讼案中,伦敦一处法院拒绝了政府以猥亵为由,查禁D.H.劳伦斯(D. H. Lawrence)的小说《查泰莱夫人的情人》(Lady Chatterley’s Lover),尽管该书长久以来始终在「暗中流通」。事件本身无足轻重,但它释放出一波涵盖了社会与文化行为的自由化,开启了支持者与反对者一致称呼的「宽容社会」(permissive society)。伦敦的全球形象转变了。
一年后,避孕药引进,一开始「仅供妻子们在处方下服用」。1964年,经过13年保守党统治之后,工党政府再次当选,战后年代最激进的一位内政大臣——罗伊.詹金斯(Roy Jenkins)上任。不到一年,死刑执行和「笞刑」体罚就终止了。1967年,大不列颠加入了多数为北欧国家的一小群国家行列,妊娠28周之内的堕胎也获得准许。1969年,分居两年后离婚也得到允许。由宫务大臣实施的戏剧审查也宣告废止。
尽管改革在多数情况下并不完整,它却对一座首都城市开放且流动的社会产生了很大影响。酒吧和艺穗剧场(fringe theatre)蓬勃发展。几乎每个周末都有某种示威或游行。音乐剧《毛发》(Hair)的裸露场面,在1967年引发了轩然大波。
披头士(Beatles)从利物浦来到伦敦,他们的第一首畅销单曲〈爱我吧〉(Love Me Do)在1962年发行,披头士狂热传遍全球。身穿羊绒的「摩斯族」(Mods)与身穿皮衣的「摇滚客」展开了造型战争,有时演变成街头实战。当时由我接待着参观伦敦的美国人,对女孩裙子之短的景象都大感惊奇。
1966年,法兰克.克里克洛(Frank Crichlow)开在波多贝罗路(Portobello Road)旁的红树林(Mangrove)餐厅,组织了第一次诺丁丘嘉年华,热闹地召唤了伦敦的西印度文化,从此成为年度盛事。伦敦的人口开始变动,城市既有的群落也跟着改变。



服装业避开了庞德街和摄政街,移殖于玛丽.官(Mary Quant)的国王路和约翰.史蒂芬(John Stephen)的卡纳比街(Carnaby Street)。剧场跨出了西区,来到伊斯林顿的国王头(King’s Head)等酒吧。多半局限于传统爵士乐的夜总会场景,迸发成迪斯科舞厅,从公园巷的马鞍房(Saddle Room),到两千名「扭扭舞者」夜夜挤满汉默史密斯宫(Hammersmith Palais)。西伦敦人在红砖巷(Brick Lane)发现孟加拉国咖啡馆,在莱姆豪斯发现中国餐厅。餐酒馆和咖啡吧抢走了传统酒馆的生意,它们显然分成大众酒吧、沙龙和私人酒吧三种。
詹金斯改革构成了战后国家与新世代伦敦人之间的某种协议。自二战以来似乎在文化上落得敬畏纽约和巴黎的这座城市,如今活过来了。市场对于消除文化与社会障碍、以及创意能量释放做出了响应。时尚杂志和彩页副刊大行其道。
伦敦这时受到《春光乍现》(Blow Up)、《风流奇男子》(Alfie)、《亲爱的》(Darling)等邪典电影颂扬,它们指涉性、阶级或战争,再也不像伊林喜剧片那样假正经。一群咄咄逼人的小说家和剧作家兴起,称为「愤怒青年」(angry young men),成员包括阿诺.韦斯克(Arnold Wesker)、金斯利.艾米斯(Kingsley Amis)、戴维.斯多瑞(David Storey)、哈罗德.品特(Harold Pinter)和约翰.奥斯本(John Osborne)等人。
女性则以谢拉芙.德兰妮(Shelagh Delaney)和导演琼.利特伍德(Joan Littlewood)为代表。观看利特伍德在斯特拉福东剧院(Stratford East theatre)执导的演出,是令人兴奋的异国之旅,特别是在1970年观看《投影仪》(The Projector),该剧重演了18世纪针对伦敦房地产发展的抨击。伦敦社交季的概念则呈现出新的特质,自1959年起,核裁军运动(Campaign for Nuclear Disarmament)每年都举办游行,从奥尔德玛斯顿(Aldermaston)走到特拉法加广场。

1966年,美国《时代》杂志来到伦敦,自命不凡地宣告伦敦是个「摇摆的城市」。该市青年如今自成一个「阶级」,正在摆脱这座首都的「自鸣得意,以及往往随着特权标签而去的大部分趾高气昂」。它反倒正在呈现一种「完全不见于纽约的惬意和社会阶层混合」。这样的赞赏令伦敦兴高采烈,彷佛它赢得了城市竞赛的奥斯卡奖。

伦敦的地主们展开了一项当时看来极为艰巨的行动。他们遵守1950年代的清净空气法令,开始清洗这时仍然铺天盖地的黑色建筑,恢复它们的色彩。一整个全新的城市以暗红色、粉杏色、灰色、奶油色和白色等色调现身。这导致了对维多利亚时代和爱德华时代建筑质量与细节的新意识,它们长久以来都被看作是无可救药的幽暗。圣保罗教堂的柱廊从黑白相间,变成了1965年的纯白色,批评家伊恩.奈恩(Ian Nairn)则痛惜着「明暗变化的丧失」。
同时,战后房地产投机的迸发在1962年达到最高潮,在中伦敦添加了5,000万平方英呎的办公室,是大轰炸摧毁范围的五倍。这与政府和伦敦郡议会规划者的意图恰好相反,他们的本意是要把办公室从首都分散出去。1964年保守党败选,这种更新的多半混乱和丑恶引发大众反感,起了一部分推波助澜的作用。新上台的工党政府立刻对首都的私人办公室建筑实施全面禁制,并励行办公室分散政策。
也就在同一时间,新政府犯下了一个众人公认的重大错误。经济事务大臣乔治.布朗(George Brown)决定伦敦需要更多旅馆床位,于是每个房间新增一张床都由国库补助一千镑。结果是一团混乱,因为受到衰退期侵袭的办公室开发商争相抢食,由他们喜爱的建筑师塞弗特带头,唯恐这波好运画上句点。
由于补助是按照每间房计算而不管大小,十来间所谓「兔子笼」(rabbit-hutch)旅馆突然在骑士桥、兰开斯特门、克伦威尔路、埃奇威尔路迸出,多半出自塞弗特之手,甚至有一栋俯视着肯辛顿宫。政府最后一次以这种规模直接资助公共建筑,是为了安妮女王教堂和滑铁卢教堂,而它们是由当时的著名建筑师设计。「塞弗特旅馆」则从那时到现在都是糟糕透顶的结构体。它们座落在公园或乔治时代广场附近,不免为日后的侵扰开了先例。



城市邻里街坊的概念,当时由美国社会学家珍.雅各布(Jane Jacobs)在《伟大城市的诞生与衰亡》(The Death and Life of Great American Cities,1961年)一书中分析。雅各布对于人们何以喜爱街道的记述,深植于她对街道社会地理学的理解之中。那正是前门、台阶、从楼上窗户往下看见道路的视野,以及租户的性质与延续性、家庭结构和就业等等相对无形的因素所构成的社会地理学。雅各布认为街道既小区化又「自律」,实际上是一个微型政体。她将最宽泛定义下的都市保存抽离怀旧领域,放进了实用社会学。
这本书受到建筑师和规划者阅读与赞赏,但它传达的讯息却被忽视了。即使高楼没落了,伦敦建筑师也不再兴建传统街道。彷佛他们都丧失了这门手艺。
应当用什么取代高楼是另一个问题。某些自治市镇试图重建伦敦连栋房屋,但外貌标新立异。西敏在皮姆利科的沃克斯豪尔桥路创造了利林顿花园(Lillington Gardens,1961年)。红砖而贴近地面的它覆盖着绿色植物,每一间公寓都拚命追求个性。高架街道或甲板上的「看台」(grandstand)街道曾短暂流行,例如布鲁姆斯伯里的布伦瑞克中心(Brunswick Centre)号称「城市中心地位的意符」。
其他则兴建于富勒姆的里波顿路(Reporton Road),以及康登圣约翰森林亚历山大路520间公寓房的「塔庙」(ziggurat)。每完成一间公寓房就花掉纳税人10万镑,这个金额当时被认为是胡乱铺张。
另一种不同形式的「地方创生」(place-making),则由新的克罗伊登自治市激发。1965年,克罗伊登市议会雄心勃勃的主席詹姆士.马歇尔(James Marshall)拟订计划,要创造他梦想中的「郊区迷你曼哈顿」,或至少是一个小型阿伯克隆比计划。他建造的办公室数量,在当时跟伯明翰一样多,双向分隔道路和地下道穿过他的新市镇中心。即使有这份决心,建造出来的楼房却缺乏鼓舞人心的力量,成果也无法持久。克罗伊登不同于伊林、里奇蒙等郊区,没有一处获得保存的历史核心能够吸引人潮。但至少,伦敦有一个角落曾经尝试实现规划者的愿景。